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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潜入(三)(1/3)

一条细长的血线宛似一道赤色彩虹般的拖挂在凄风苦雨里。

快看,这厮的喉头上斜扎着一枝寸许长,筷子粗的袖箭。箭尖扎穿喉管,猩赤而细长的血箭标射出两三米远。

在不能开枪的紧急情况下,邓飞龙只好再次搬出了袖管里暗藏的杀手锏----袖箭。

高个子哨兵的身子在风雨里打了两个转子,颤巍巍的朝前冲了两步就狗啃泥似的一头栽倒在了泥浆里,全身狠命的痉挛几下,两腿用力的蹬了蹬,两只手在胡乱的抓挠了两下草泥立马就像条死狗一样的寂然不动了。倘若邓飞龙的箭头上淬过毒菌的话,只怕这厮连垂死挣扎抽扭的机会都没有。

红殷殷的鲜血湍急的从破裂的喉头里淌出,稀糊糊的搅染得雨泥红一块的紫一块的。

邓飞龙轻缓的把斗鸡眼的尸体侧放在满是湿漉漉的草地上,从僵硬的肉躯上拔出了刺刀,浓稠的血浆沾染得满手都是,溅到脸上黏糊糊的,还略带着一丝微温。充满野草花香和泥土芬芳的空气旋即就被浓浓的咸腥味所浸染和腐蚀。

“操,老子他妈真走****运。“原来这是一片暗影地带,塔楼上压根就没安装探照灯,邓飞龙才得以一挥而就解决了两个祖宗缺德的倒霉蛋。

甩掉了刺刀上的血渍后,漠然的睥睨了一眼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现在已颓败成两堆烂肉死肉的尸身后,喟然的吁了一口气后,心里面冷然地道:“妈的个贱骨头,非得要老子给你们放放血才肯舒服。“

这一回,他可是连眉头都没多皱一下,看来他渐渐找到了手刃敌人时的那种畅快感。

收刀回鞘后,他迅捷的从草丛中拾起64式微声冲锋枪和81-1步枪,马不停蹄展开了跟死神下一轮竞赛。他心知肚明,象刚才那样的杀戮实在是太残暴,太毒辣,太狠厉了,但它是为祖国,为人民,为战友,也为自己而做。

岂让国土和尊严再遭贱踏,岂让父老乡亲的安全再受劫掠,岂让战友兄弟的生命再被威胁,唯有一个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酷毒寡绝。

一言蔽之,杀无赦。

为防其他的游动哨巡逻到这里发现了尸体,他如同快马拉死狗一般的把两具死得硬棒棒的,冷冰冰的敌尸和两把ak-4全部拖到深草丛里掩藏起来。地上的血迹很快就雨水冲刷得一干而净,他根本不用去在乎这点细节。

接下来,摆在他面前的课题是如何顺利的清除掉四个塔楼上的瞭望哨。要知道,这四个瞭望哨居高临下把营地里的一草一木看得清清楚楚,尤其是四挺火力威猛,覆盖面巨大,杀伤力极强的机枪更令人心惊胆颤。

他蹲在泥水厚积的壕堑里,任凭雨水袭扰着全身,两只澄彻而清秀的眸子机警的注视着面前十米以外,离他这边最近,也就是营地南面的那座塔楼上的瞭望哨。

电闪雷鸣过后,邓飞龙的脑海里灵光乍现,顿然计上心头。

他得意的,阴恻恻的暗笑了一下,拉开枪栓,推上子弹,将击发方式调整为单发,目光如炬的盯住十米外的塔楼却迟迟没有展开行动,象是在等待着什么。

骤然,一道明澈的闪电流光瞬间映照得幽暗的黑夜通天大亮,他迅即就从掩体里抬起上身,举起64式微声冲锋枪瞄准了塔楼上的瞭望哨。闪电虽是一闪即没,但足够他把目标锁定了。

未几,轰隆的一声炸雷响彻云空,震得地动山摇,令人心惊肉跳。

与此同时,邓飞龙的食指契合时宜的抠动了扳机,随着“咔“的一声撞针击发枪膛的声响,隐隐约约的看得见塔楼上的黑影如突遭电击般的把脑壳往后一仰,四脚朝天的摔倒了下去,一蓬看不清颜色的液物标溅起老高。

哎!那位厄运当头的瞭望哨,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殒了命,连死在谁的手里都不知道,更别其他的同僚了。

还别这64式微声冲锋枪真是一件杀人不露馅的利器,其良好的三微性使它在暗夜射杀50米处的目标物时看不见半点光焰,即使在大白天也不见得会因烟雾而暴露,适才那惊雷震得几乎连地皮子都颤抖起来了,就更甭提枪声了。邓飞龙本人抠动扳机时也没能听得清撞针击发底火时的声响。

不费吹灰之力就敲掉了南面的瞭望哨后,邓飞龙便继续在沟堑里寻找最佳隐蔽和射击点,如法炮制的去解决掉另外三座塔楼。

每当闪电擦过极西天际的短促光景里,他就瞅准时机的锁定目标,然后在惊雷轰鸣声震撼山岳之际一击命中目标。

枪机在撞击底火,热烫烫的弹壳带着刺鼻的火药味跳出弹仓,蹦落到他脚下的泥水里。

特制的微声枪本就是上乘的暗杀利器,又是打雷下雨的暗夜里。嘿嘿!老天爷还真通情达理,很照顾他杀敌报国的热情。

他就好像猎手猎杀野物一样,不大工夫就把另外三个瞭望哨从这地球上清理掉了。尽管64式微声冲锋枪的射程仅为200米,但东面那座最远的塔楼距他只有不到150米远,应付起来还是绰绰有余的。

顺风顺水的清除掉了威胁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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