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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你要战我就战(1/2)

“嗨,大卫?说实话,真是好久不见了。”怀特与他拥抱了一下笑道,罗宾逊跟他拍了拍掌,两人在同一个球队打球,是队友。

大卫·李换上了一身白色运动服,看上去精神奕奕,很是英俊。他拍拍怀特的肩膀道:“詹姆斯,你知道吗?你在球场上打球的时候我都不认识你了,你的变化太大了,要不是你屡屡冲进去扣篮,我想我一定认为这只是那个和我的老友长得一样的人。”

三人坐进大卫·李的座驾,一辆普通越野车,这是个很好的选择,这种车高大威武,适合他们这些长人。

“当年那件事真是抱歉,其实我跟教练解释过当时是防守的太紧,我根本接不了球------”李有些抱歉的道。

“不用再提了,我都知道,大卫,我都了解,再说,这两年我在辛辛那提过得也不错。”怀特笑着打断他的话道,这是实话,反正当年受委屈的也不是他。

“詹姆斯,最想去哪里玩?要不要带你来一个夜游纽约?”罗宾逊笑着问道。

怀特想了一下很认真的说道:“大卫,内特,我想去洛克公园看看,我还没有去过这个盛产街球天才的地方呢。”洛克公园是一个让纽约人骄傲的地方。它位于纽约哈林地区第155大街,毗邻弗雷德克·道格拉斯大道。洛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园,而是美国的街球圣地。

前世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怀特就渴望有朝一日能去洛克公园看看,他看过很多篮球杂志,上面都有对这个赛场的介绍。在所有的业余篮球爱好者而言,就是一个梦想,而洛克公园是他们的圣地。

“洛克?”大卫·李和罗宾逊大吃一惊,前者拒绝道:“不、不,詹姆斯,现在可是晚上十一点,现在去哈林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看怀特目光坚定,他捂着额头躺在了驾驶座上。

“詹姆斯,你得知道,那里可不是麦迪逊花园广场,也不是你习惯的体育中心,那里是篮球杀手齐聚的洛克,是没有怜悯可讲的哈林区。”罗宾逊脸色凝重的介绍道,他一向给人的感觉就是有些嬉皮笑脸,此时严肃起来别有一分味道。

怀特坚定的点了点头,“我想去看看!”他平视着前方的街道说。

大卫·李没有办法,只好发动汽车开往哈林区。

“那你想去西四街球场还是想去萨莫尔球场看看?”大卫·李不情愿的问道,他不想在晚上去那个疯狂的地方,要知道,愿意去那里打球的都是些疯子。

怀特闻言惊愕道:“什么西四街、萨默尔?我们不是去洛克公园吗?”

大卫·李和罗宾逊相视苦笑,两人都有下车转头回去的欲望,不是吧,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想去洛克公园?

“这是洛克非常有名的两个球场,西四街球场上曾经上演过‘天钩’贾巴尔和‘毁灭者’哈蒙德的一场大战,而萨默尔球场也有过‘山羊’马尼高特力压‘博士’欧文的传奇,你想去那里看看?”罗宾逊不得不解释道。

“随便吧,我只想去看看那个传说中的街球麦加。”怀特用无所谓的语气说道。

汽车开进曼哈顿的哈林区,这个古老的城区看上去有些破旧,没有华尔街那种高楼林立的感觉,这里更多的还是古旧的公寓楼和狭窄肮脏的小巷,透过车窗,偶尔能够看到成群结队的黑人少年叼着香烟、带着铁链在这里走来走去。

“不要轻易和别人对视,不要轻易和站在路边的人搭腔;待会不要轻易离开我们自己一个人去溜达。还有你得保护好自己的东西,名表、手机这些东西可是这里的混蛋们的最爱;如果你因为无意中看了那几个街区一眼而被狂揍一顿那么你也不要惊讶。不过既然你来了,说明你对洛克传奇很尊重,你已经很值得尊敬了,但你必须由我们——真正哈林街区长大的家伙——陪着,一切听我们的,这是规矩------”一个穿着大恤、包着头巾的黑人青年对怀特告诫道,这是罗宾逊刚刚打电话叫过来的朋友,里面有一个是他在大学时候的舍友,他们都是在哈林区长大的。

怀特严肃的点点头,其实他的心里很是不以为然,自己现在好歹也是个球星了,难道还会在这里被人欺侮吗?他不知道,在他之前已经有理查德森和科比在这里丢过人了,的球星对于这些生活在底层的人而言就像狗屁。

七个人一起走下车,此时已经是深夜,可是洛克公园里却是灯光闪耀、亮如白昼。这里是一个露天篮球场,地面也都是由绿色的沥青铺筑而成,在白天这里炎热如同蒸笼,而且球员们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白天还要去上班,只有到了晚上这里才会成为这些人的天堂。

球场不大,与正规球馆相比这里的球迷也不多,不过气氛却非常热烈。在这里看球的人是真的热爱篮球,热爱这项运动,他们不像那些买票去篮球馆的白领,那些人看球只是为了消遣,而他们看球是为了热爱。

“嘿,埃德蒙,来这边。”七人一进去,一个黑瘦的少年就招手示意他们过来,“我占了一个不错的地方,上帝知道我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保住了这个地方。”

埃德蒙就是罗宾逊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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