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番外 不算番外的番外(1/2)

我叫艾夏,从我出生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很美满。从不用担心自己是不是会吃不饱,穿不暖。这些在我看来只是需要考虑是否精致的东西,但是别人也许只是有就可以了。

我就是常人说得喊着金汤匙出生的那种大少爷。

在我开始慢慢有意识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的一生一定会被许多的人包围,慢慢的我内心其实也滋生过许多的优越感,当环绕在我身边的人越来越漂亮,或者说是越来越优秀的时候,在很多别人都想高攀的人都开始在高攀我的时候。

第一次见秋雨,多少有些登徒子的行为,那个时候的我有些被娇惯了。当我看见秋雨满心欢喜的出来询问自己身边的少年,但是却被那个少年冷漠以对的时候,当时的我也许是心情不错,但是后来慢慢想想也许只是天意而已。

我买下了那件衣服,但是没想到当我玉树临风的在她面前夸赞她的时候,她只是骂了我一句。

是我很久没被人这么诚心诚意地骂过了吗?她的话就像微风轻轻的在我的心里面荡漾,痒痒的,但是却又痒得不难受。

还难得让我泛起笑意。

我裂开嘴离开的时候,还依稀能听到有店员在讨论我,说怎么会有这么不识抬举的女生,我笑得更灿烂了。

是啊,我是谁,只有我会拒绝别人。只要我想要,多少人会磕破脑袋就为了在我面前展现。

我在店员面前说得大话是对的,没过多久我就又遇见了秋雨。在复旦盛开的樱花树下,我远远看见她泛红的眼角,我用了我不常用的温柔语气对她说了你好。

然后,不到一秒我就看见了她泛着泪花,用着比我还温柔的语气说“我请你看樱花。”

秋雨是一个很奇怪的女生吧,很多时候她心里面想什么大家都不知道,但是她的心思却又很透明,她喜欢刘志辉是个人就知道吧。

刘志辉,周家在上海也许算是一个大户人家,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他无法和艾氏企业相比,何况刘志辉还只是一个养子。

可是就是这个无法和我相比的人,却拿走了我觉得任何人都无法与之相比的秋雨。

秋雨一直以来都是个很乐观的人,并且天生自带着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

但是,那天我看见给刘志辉表白已经泣不成声的秋雨时,我很难过,这远比小时候我最心爱的那个琉璃球丢失了还要痛得多。

那个时候的自己真的把自己所有的防备都卸了下来,为了逗笑秋雨,学狗叫。最后心疼的把她拥入怀抱的时候,当自己的心跟着秋雨嚎啕的声音一起一伏的时候,自己就知道,自己完了。

“爱上你第一个夏天,你就问我爱会不会变。”

不会,秋雨,只要你愿意说你也喜欢我,我不奢求你爱我,你只要喜欢我,我就可以给你永远。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但是这一生,却只听过一次,但是,我很幸运,这一次起码是我爱的人唱给我听的。

后来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和秋雨一起去黄埔,我没有后悔。这一生不管是和秋雨做什么,我都不后悔。哪怕最后没拿到黄埔的毕业证,哪怕最后我死了。

离开黄埔之后,思念就像是潮水般的涌来。我常常想不通,为什么刘志辉会选择卜言心,难道他不知道自己看秋雨的眼神是多么的温柔么?

秋雨,秋雨,秋雨。

自从离开黄埔,我听到了秋雨那首突然好想你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辈子我都不可能牵到秋雨的手。所以我愿意放手,秋雨,我只能祝福你,祝福你能获得自己的幸福。

回到家之后,我失落了一阵子。没有了秋雨的生活,我有些颓靡,生意,女人,甚至是在失落时的好朋友,酒,我都没有碰。

每天吃两顿饭,有时候索性就不吃。直到有一天,黎华来找我。黎华是国军的高级特工,她的来意说得很清楚,让我加入他们,为抗日出一份力。

但是,其实我从来都没有什么家国情怀。

是啊,一个从小就被万人宠的少爷就算山河破落,对于我的意义又会有多大呢?或许还没有我知道秋雨喜欢刘志辉的时候难过。

但是,黎华来找我的时候,我动心了。秋雨,既然我知道无法与你一起并肩作战,但是我愿意去守护你最喜欢的景色。

谍报,虽然可能比不上战场上真刀真枪的来得实在,但是只要真正干过的人才会知道,那里面要考验的东西就太多了。但是,就是这种时时在刀尖上的生活,我才能忘记我喜欢秋雨这件事。

就像前面我说的一样,我只是一个对国破家亡没有什么概念的人。

所以有一次在任务很紧急的情况下,我却无视组织的任务,自己一个人去找了秋雨,我知道,她就在叶北的司令部里面,可是那天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秋雨和刘志辉手挽着手,秋雨的脸上是从来没有多的幸福。

真好,真的很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掉下了眼泪,哭,我前一次哭是什么时候我都忘记了,但是上次子弹穿膛,在没有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