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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1章发生命案(2/2)

车培军在举报文章中称,他当初为收购新高公司65%的股份,向江益明借了3亿元。

最终令车培军气愤的是,自己当初确实签订过一份《保证合同》,将新高公司80%的股份登记过户至江益明指定的叶琴名下,但江益明擅自用新高公司的印鉴,并私刻持有新高20%的股份另一名股东的印章,伪造了第二份《保证合同》,以新高全部股权为此前的3亿元借款作担保。

只是,海光集团否认了董事长兼总裁江益明“私刻印章”、“伪造保证合同”等行为。

后来,由于央企退出合作,海光集团缺乏资金兴建双赢工业园区,江益明为了搏一把,以新高公司为担保,通过华天市胜元公司向华天市商业银行贷款2亿元。

不过,华天市商业银行最终发现这笔贷款的真正用途,担心这笔贷款收不回,便立即要求胜元公司归还贷款。

胜元公司则要求新高公司以及江益明还款,后来因车培军夫妇欠江益明债务而向他们提出了代位清偿。

在巨额债务下,车培军的情绪完全失控了。

车培军认为,这些纠纷因他借款3亿元引起,然而,他已归还1.3亿元,且赔上了新高公司名下的担保物,而江益明还要起诉他,使得他妻离子散,名下财产均被冻结、划拨。同时,他还患了结肠癌。

于是,车培军在一个雨夜,选择以“亡命之计”结束一切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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