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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七七 分崩(3/3)

激烈反抗。

也正因为如此,武行重招抚,而非攻杀,招抚令明白写着,但凡上缴漕船及所载物资着,上达漕运总督,下至随船运丁、水手,一概不杀,每人发银五两、布十匹、茶五斤,以为遣散之资,缴船发资之后,便可自行离去,若有反抗和蓄意破坏者,一律斩杀。

除了招抚令,令派俘虏之清军入湖通告罗托兵败之事,聚集在微山湖的两千多艘漕船,大部分选择献船投降,领财货归乡,少部分死硬分子,包括漕运总督、巡漕御史等人都自沉船舶,伪做平民脱逃,亦有粮道、管粮通判、领运官等率领麾下漕船投降,获特赦令与重赏,且有贪财者,私分漕船所运棉布、茶叶、铜等贵重物资,自行逃窜,被捉后多半问了死罪。

武行剿抚并用,很快就收纳了清军从江南运来的大部分漕船,缴获大量粮食、银两和军需物资,以及相当规模的棉布棉花,仅棉花一项就让青州大营的清军断绝了冬衣来源,便是撑了过今秋,也是过不了这个冬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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