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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告上公堂(2/2)

况是在户部如鱼得水二十几年的谢彦诚了。

他那时候就慢慢地给母亲灌输给让母亲给弟弟留家底的想法了。

哪怕一开始袁氏年纪还轻些,不听,可时间长了,你说得多了,她也会觉得长子说得有道理。

毕竟,小儿子有多少斤两,她会不知道?

所以,那时候卖些嫁妆补贴小儿子的时候,其实是分两步的。

比方说明明卖了那嫁妆,或者挪用公中的银子是一千两,账面呢,也是做了一千两。

实际呢,扣下了五百两。

把那五百两给了小儿子,扣下的那五百两则让长子去添置另外的庄子。

那庄子呢,一直是有她的亲信在打理,老大不干涉。

所以,她也很放心。

十几年下来,她自己的嫁妆呢,为了帮衬小儿子呢,也卖得只有那么一二分养老的银子了。

但实际上,一部分,还有挪用公中的,全部被她给置办下了不菲面积的庄子田地。

这些全部是瞒着小儿子,小儿媳的。

虽然面积大,只不过地契上,写的都是果树林,杂坡地。

别看谢彦全不像谢若敏这样了解田地庄子的价格。

可公价,他还是知道的。

一等一的良田,那是十五到二十两一亩。

二等的田,差不多是十五两到八两一亩的样子。

再次一等的,一般是十到五两。

而且还是要看在哪个方向的。

像果树林,杂坡地,虽然是在东南方向的,可一亩最多最多也只能卖三两银子。

哪怕面积再大,两个庄子加起来,差不多也就八百亩。

可你想想,八百亩果树林,杂坡地,也就能卖两千多两。

三人一分,每人能分多少?

为了那几百两,要承担几千两的债务。

谢彦全那时候自然是反对。

他表示,债务他没办法承担,至于母亲剩下的嫁妆呢,他也不要了。

到时候两位兄长卖了,就归二人好了。

他的话,虽然是没有签字落实的。

可是,谢氏夫妇也好,谢氏族长和族人也好,那都是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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