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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目标—名利场!(1/2)

马修刚刚看到陈逸飘逸的姿势和标准的投篮手法,还以为他是高手,谁知道打铁了,顿时没心没肺的在一旁笑了起来,顺带打击了他一下,“嗨,哥们,这玩意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陈逸确实就是学了个样子,却没有真正的掌握!

不服啊!陈逸的少年好胜心顿时起来了,“是吗,伙计,刚刚不过是我失误罢了,”吹完牛,便开始上蹿下跳,左掏右摸的连续抢球,这边整个篮筐里都是他的身影。

抢到球之后就投篮,远的也有,近的也有,倒是慢慢的好了些,但依旧不理想,十个里面才有三个左右能进。

术业有专攻这话是真不假,虽然他对于力道的把握无疑非常的强,但这并不能保证他在运动状态中保持绝对的平衡和统一,除非他站在那里不动,一直是同样的距离,然后慢慢的适应,那样的话,他会一个个的准,到最后,可以说是百发百中。

可一旦移动,不同的距离,要保持几乎一样的出手姿势,选择最准确的角度和力道,这无疑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个篮球运动员一天练那么久,就算是那样,也不是人人投的很准,就算是最准的,在人的干扰下,在运动中,命中率一般也只能百分之五十左右,这便是明证。

陈逸的优势是他的天赋,他习武后拥有的弹跳,速度和敏锐感觉等,这些能够有助于他最快的把握到其中的jng髓,可是,这依旧需要时间。

很快就放学了,陈逸不得不认输,马修却是笑呵呵的拍了拍他肩膀,“说真的,伙计,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你是第一次玩的话,你已经很厉害很厉害了!”

陈逸郁闷的翻了翻白眼,这货刚刚的命中率比他高了一倍还不止,现在说这话貌似有点暗中夸自己的意思。

“好吧,咱们走着瞧,”陈逸在心里想着他如果认真练习的话,多长时间能够爆了这家伙。

“我是说真的,你的弹跳和速度都比我好,如果你认真练习的话,你很快就会赶上我的,”马修很是认真的说了一句,然后突然一顿,接着便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的抓住他的胳膊,“嗨,伙计,跟我一起去加入校队怎么样?”

陈逸一愣,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加入校队···,”他其实已经心动了,这不但是个游戏,篮球从运球到传球到投篮时的起跳节奏,出手的感觉等等,其实也是一种能够帮助他体会和外物达到平衡的方法,这对于他将来晋级先天不无裨益。

“我这样的水平应该不够吧!”

马修突然低头嘿嘿一笑,“你应该知道我们学校的特点吧···,”看陈逸心神领会的看过来,点点头,“所以啊,我们的校队本来就超烂的,你这样的绝对没问题。”

汤森哈里斯高中有两个很出名的特点,第一就是亚裔多,占到一半还多;而第二点,那就是女生多,女生的数量占到全部学生的百分之七十还多。

想想,那么多女生,再减去全美第一运动橄榄球的爱好者,甚至还有棒球,冰球,到了篮球队,想要期待很高都难。

陈逸翻了翻白眼,手臂夹着马修的脖子,把他夹的直吐舌头,“小子,你的意思是说我很烂么?”

马修呵呵笑着摆脱他的手,突然感慨一句,“老实说吧,我之前来这边就是因为这里的美女多,可是,现在想想,如果我去了圣十字高中的话,好好努力,成为球队的主力甚至是一号得分手,那时候,电视台和报纸的采访报道···我可能就成了全美高中篮球界的风云人物了,”

这厮越说越兴奋,还拉着陈逸的手,“你说,到时候,全美国都知道我了,那还不是有大把的美女对我尖叫么!”

圣十字高中是纽约的篮球和橄榄球名校,每年的高中体育联赛开始的时候,圣十字高中都是焦点,而这个学校的学生自然也会受到额外的关注。

陈逸不太明白篮球这回事,也不知道马修的水准到底如何,不过,这小子没去圣十字,只怕更多的是对自己没有信心。

倒是马修的话触动了他的另一根神经,那就是他义父希望他成为名利场的风云人物,而邓肯跟他说过,超级球星好像也算是其中之一。

成为名利场的风云人物,也即是超有名的公众人物,针对他的刺杀应该也会少一些吧。

狠狠的拍了拍马修的肩膀,“走吧,伙计,让我们两个横扫全美的高中篮球界,让无数的美女为我们尖叫吧!”

马修也是个没心没肺,没羞没躁的,嘿嘿笑着和陈逸击掌,“这是肯定的,伙计,我们将会是篮球界名传千古的无敌二人组!”

加入篮球队有两个途径,一个是教练亲自找来的人,这包括初中毕业和其他学校的好苗子,第二个就是开学不久之后的zyu报名大筛选。

马修之前吹牛他多犀利,当陈逸听到说有教练亲自挖人之后,就知道这货实力也是有限得很。

汤森哈里斯高中的篮球队果然是烂,烂到连来报名的人都少的可怜,稀稀拉拉的大概有十来个,还有七个穿着校队篮球服的,那很显然是校队的老队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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