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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应天和北京(2/3)

还是我的罪过.”

官差和衙役有说有笑就走出人群,往村外走去,村头一棵大树下还栓着一头驴。

不多时,驴背上已经被绑着鸡鸭一类的家禽,那官差只是冲秦甲长拱拱手,就解开缰绳翻身上了驴背,骑着驴,嘴里哼着小调晃晃悠悠的走了。

就在这两天,应天府的百姓也开始议论纷纷,对于忽然又被推出的“一条鞭法”指指点点。

大部分有地有户的百姓当然是支持这条税法的,因为实行此法后他们虽然负担会稍微重一点,却可以不用再担心被抽丁让他去徭役,那可是破家的根源。

虽然他们支持这条法令,可也担心如以前一样,执行一、两年就被废除,又回到原来的征税方式上,又要提醒吊胆小心伺候着村里的甲长、里长这些大人物。

至于衙门里的官差,离他们还有些远,倒是不怎么担心。

而对那些已经把土地投献出去的,自然是最希望此法能够很快寿终正寝的,因为他们亏了。

自家的土地送给了别人,至少明面上是这样,地契是别人的名字,自家只能继续耕种,而之所以会如此,还不就是因为自家和甲长、里长关系不好,担心被抽去服徭役,客死他乡。

土地虽然送人,每年要缴纳的地租算起来其实也只是比那些自耕农稍微重一点,但不再担心服徭役的事儿,貌似还是能够接受的。

只是,若是以后朝廷真的就按照此法长期执行的话,那就有点亏了。

毕竟最最重要的就是,投献后他们的身份变化了。

不仅没了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还没了户册,成为主家的奴仆,自家要是能出个有出息的孩子,都不能参加科举,这可就对不起先人了。

和后世人对此时代农民看法截然不同的是,虽然大明的百姓整体上承受着各种“苛捐杂税”,但整体生活水平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低。

各家农户都会在自家孩子八、九岁的时候送孩子蒙学,进私塾学习个一两年时间,让他们能识几个字,至少会写自己的名字。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意识深入人心。

如果私塾老师再说孩子有天赋的话,那就是砸锅卖铁也会供自家孩子学业,直到供不起为止,为的就是赌科举的独木桥,希望自家孩子能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路,举人、进士的功名,最后入仕为官,彻底改变一家的命运。

江南为什么文化昌盛,因为民风如此,大家都愿意让自己孩子读书博前程,甚至不惜卖房卖地,赌上一家老小的未来。

当然,这样的人家毕竟也是少数,私塾老师也不会为了每年那点束脩昧着良心说瞎话,把没读书天赋的孩子骗到私塾来读书,说什么文曲星下凡的话。

都是有功名的人,脸面还是要有的。

收太多不成器的弟子,结果没几个能考取哪怕是秀才功名,在同窗好友面前也会觉得抬不起头来。

对于开私塾的老师来说,自己的功名之路已经无望,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自家孩子和学士身上,对学士的要求自然是宁缺毋滥。

而这个时候,那些投献土地的人家就会悲哀的发现,自家的孩子因为是主家奴仆的关系,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就算主家发善心同意自家子弟去考试,也必须是以主家子弟的名义。

于是乎,他们的心就开始有了变化。

为了孩子的出人头地,有些人家就会开始向主家闹事,希望团结更多人的力量,一起改变什么。

地契已经改名,自然就不要奢望了,可是只要通过向官府告状的方式,就算不能要回土地,可是最起码也想从和主家之间的奴仆关系变成佃户关系,恢复自家的户册,这样就能让自家孩子可以读书。

官面上,应天十府及下属州、县开始轰轰烈烈向百姓传递执行“一条鞭法”政策的时候,在民间的百姓也开始自发的串联起来。

当然,参与串联的都是那些早年间投献土地委身为仆的人家,而其中最活跃的自然就是家中有人读书,而又被先生认为有读书天赋的人家。

不过,这一切才刚刚开始,虽然下面有所动作,但并没有完全闹开,大家更多的还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朝廷政策的变化。

直到数日后,知道江西早在去年就得到朝廷许可开始全省推行一条鞭法试点,朝廷还似乎有打算全国推行后,他们之前本就蠢蠢欲动的心才彻底燥热起来。

一张张的状子飞进了县衙、府衙,不管是县令还是知府,都深知其中关节,原本这样的状子要是平常时候递到他们手里,那是直接弃之如履,根本都不会多看一眼,可现在情况不同了。

应天巡抚是什么人?

那可是有名的海瑞,敢抬着棺材对嘉靖皇帝谏言的海瑞,一篇奏疏骂皇帝,骂奸臣,完全不顾生死的人。

他在江西和浙江任上就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士绅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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