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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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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杆笔无法记两件事情,一张嘴不能同时两个故事。现如今,应该回过头来蔡福对被野人掳走以后的事情了。

自从被野人掳到了一个山洞中。蔡福对在洞中便过着非人的生活。

真可谓天无绝人之路。顺着山洞向纵深处走,他发现了一个向下延伸的下洞,于是趁着野人出洞的间隙,蔡福对偷偷地从下洞准备逃走。可不曾想在下落的过程中,上方一块松动的碎石被他的绳子绊动了一下,滚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了他的头顶中央。一刹时,一股热流从他的头顶上不住地流淌。“真他娘的倒霉,如果头发多一点的话,至少还可以抵挡一下子。如今可好,都是因为不长毛,连个遮挡都没有,搞得所有的东西都冲着亮光来。鸟屎还强一点,现在可是石头,让人可受不了了。以后还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呢?”想了想,不能让鲜血就这么放任地流淌。蔡福对忍住疼痛,打开手电筒,从包袱里找出急救包,拿出一张自贴纱布,紧紧地贴在了他那光光的头顶上。此时,在手电筒的余光照射下,不远处仿佛有一堆黑乎乎的东西。

“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会是什么东西呢?”

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壮着胆子一步步走到近前。这才发现,居然是当初被野人强扒下来的自已的那身衣服。

“她娘的该死的红毛鬼,居然让我赤条条的光了这么长时间的身体。居然把衣服都给我丢到这里来了。”

顾不得身体的疼痛,捡起了离开身体已经很长时间了的衣服,穿在了身上。虽然黑乎乎的山洞里没有人看见,但只有穿上衣服,蔡福对才感觉到自己真真正正的又成为了一个人类的一份子。

背靠着洞壁,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感到身体已经不那么痛疼了,头顶上流淌着的鲜血好像也已经被自贴纱布给堵住了。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四肢,昂首挺胸,毅然地向着山洞的纵深处走去。

黑黑的洞穴里,除了手电筒能够带来光亮,几乎就没有任何的光源。可手电筒的光亮,却不是永恒的,虽然是高能蓄电池,但它也会有用完的时候。为了节省电量,蔡福对把手电筒向前照一下,看清楚前面的道路以后,便匆匆地将手电筒关掉,然后再摸索着向前走一段距离。如今的蔡福对,不仅要战胜黑暗,更主要的是必须要战胜由黑暗所带来的强烈恐惧感。那是一种由内心所发出的,从远古时期就停留在人类内心深处的一种对黑暗的恐惧。虽然伸手看不见五指,可眼前却分明有着许多摸不着的鬼怪和恶魔的影子在面前乱晃,前方的未知与背后一阵阵阴冷的洞风,时刻挑战着蔡福对的神经。

黑黑的洞穴里,只是偶尔能听到一两声滴水的声音,再就是自己的脚步声。为了让自己的神经不至于崩溃,他绞尽脑汁回想着自己曾经唱过的歌曲,可想来想去却都是时候在幼儿园里学过的那几首儿歌,出于无奈,他只得在心里默默哼唱着那首老旧的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心里边唱还边在想:“是谁这么脑残,写出这么个歌词。这也太不了解少年儿童了。真要是捡到了钱,怎么可能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警察叔叔又不会表扬人,就算是警察叔叔心里一高兴,表扬了两句,可其他人又听不见。那种人多的时候被表扬的感觉,那才叫表扬呢。所以吗,怎么也得交到老师那里去才对呀,只有老师才有可能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扬人。想起的时候,能够听到老师的表扬才是最值得荣耀的。

真是的,都想哪儿去了。在这里瞎浪费时间。

可如今的情况是,时间对此时的蔡福对来,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能不能活着走出洞穴,自己一点谱都没有。总之,走到那里算那里吧!不管怎么,洞穴里只要有风,就明空气在流动,就会有出口。只要顺着风流动的方向走,总会走出去的。

走了多久,蔡福对不知道。走了多远,蔡福对也不知道。总之,一切都在未知的茫茫黑暗当中一点点的过去了。

渴了,仰头接一点石缝当中渗出来的涩水。饿了,咬两口包袱里的生肉。慢慢的,手电筒的光线越来越弱。带在包袱里的生肉也已经吃光了,仅有的一点食品便是口袋里余下的几颗水果糖。那可是几颗续命的糖果,一旦吃完,还没有找到出口,便预示着蔡福对这个人将会从人间彻底地蒸发掉了。慢慢地,他有些后悔自己从野人那里逃出来,虽然活得不像个人,但至少自己还活着,还能有吃的。可如今再想重回野人的怀抱里,也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就在蔡福对几乎已经到了濒临绝望的边缘时,隐隐约约地从远处好像听到了细细的潺潺流水的声音。

“该不会是自己就快要死掉了吧?不然如何会产生了幻听。”

蔡福对内心里涌出了一阵阵的悲凉。才活了四十多岁,本指望这次考察任务结束后,凭着这次考察的丰功伟绩,然后自己再努力努力,不定自己的位置也许又可以再往上升一升。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生命居然消失在了地下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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