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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我叫破戒,我不想孤独(1/3)

我叫破戒,从记事的时候起,别人就总是对我说,我是一个不详的人,出生时就克死了生母,三岁时,克死了爷爷,五岁时克死了奶奶,我直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自己是怎么克死家人的,更不明白的是,我为什么要克死家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天都会有小孩对着我唱歌,他们唱的很快乐,而且还总是成群结队的对着我唱,调子虽然很简单,但我却是百听不厌,因为这是我儿时唯一的娱乐,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不喜欢他们的歌词。

直到现在,有时在夜深人静时,我还会哼唱起儿时听到的曲子,不过,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只哼曲子,心情好时,我才会唱出歌词:卖肉的铁蛋家,生了个大棒槌,出生克死娘,三岁克死爷,五岁克死奶,整天脏兮兮,没有新衣服,八岁还光屁股……

每次哼唱完,我的心里都会冒出一股酸爽,也正是因为这股酸爽的支持,才让我熬过了在宝光寺的那些年。

什么,你问我是怎么进入宝光寺的?

那就要从头说起……

像其他修炼者一样,我也出身在世家,不过稍微有些不同的是,我们家是杀猪卖肉的世家,凭借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店铺,倒也勉强混个温饱。

我的父亲名叫王铁蛋,年轻时整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为了让他稳下性子,家里人早早的给他相了亲,然后就早早的有了我,接着,就像歌词唱的,家里人一个个的也都早早的离了世,到最后,只剩下了我和父亲两人。

由于家庭的支离破碎,父亲也彻底颓废了起来,家境逐渐落魄,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喝酒和揍我,我也因此从小练就了一身的铜皮铁骨。

直到八岁的那年秋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没有挨打。

那一天的天气很好,晴空万里,秋高气爽,我们已经家徒四壁,因为生计问题,父亲不得不早早的开了店铺,我则光着屁股,在肉铺后边的草地上逮着蟋蟀。

说起蟋蟀,那可是我最喜欢吃的零食,它没有蚂蚱的土腥味,也没有土鳖那么燥,最重要的是,吃的多了还能品出肉的味道,不过,我也不会挑食,碰到蚂蚱和土鳖,我也同样不会放过,毕竟我们家两天才会开一次饭。

那天的蟋蟀好像格外的多,就在我幸福的品尝着蟋蟀的美味时,突然看到天空竟然有人在飞,随着他们越飞越近,我终于看清了他们的样子,居然是几个和尚,而且还在打架。

我当时就被惊呆了,张着大嘴,连蟋蟀从嘴里逃掉都没发现,直到有个和尚被打落下来,重重的砸到我家的肉铺,我才惊醒过来,那个和尚看着瘦瘦小小的,可没想到会这么重,一下就砸塌了我家的祖传肉铺,我的父亲还在肉铺里呢!

我哭喊着,大叫着,用我瘦弱的小手不停的扒拉着残垣断壁,父亲虽然天天喝酒,虽然经常揍我,虽然不给我饭吃,虽然不给我做衣服,虽然一直想卖掉我,但他依旧是我的父亲,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

那几个和尚在抓到了被打落的和尚后,可能看我可怜,顺手帮我救出了父亲,幸运的是,父亲还活着,只是断了一条腿,那几个和尚还算厚道,给了父亲三锭十两重的金元宝。

不过父亲却不满意,不依不挠的要求更多的赔偿,结果,到底还是惹火了那几个和尚,当时还真悬,现在想起来,我还会出一身冷汗,幸好他们还算敦厚,倒也没报复,临走时,他们还随口报出了门派的名字——宝光寺!

从那天开始,我照顾了父亲整整三个月的时间,幸好那几个和尚给了金元宝,才没让我们父子饿死,而且吃的还比以前好了很多,因为断腿,父亲也不再揍我。

可我却必须每天给他打酒,我讨厌打酒,因为光着屁股去酒店时,总会被人笑,那些人一点都不专业,只是单纯的笑,连个儿歌或者顺口溜都懒得编,这让我感觉相当的不爽。

父亲的腿并不是很严重,只用了三个月就恢复了健康,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要借着断腿的引子,带我去宝光寺一起出家。

我那时还不明白什么是出家,不过却没什么意见,再惨能惨哪去?反正我会捉蟋蟀逮蚂蚱,而且还会在冬天捞鱼,勉强可以让自己不用饿死。

临走的那天,我也记得很清楚,因为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件衣服,可能是看我照顾了他三个月的份上,也可能因为外边天寒地冻,担心我冻死,父亲竟然把自己唯一的棉袄给了我。

那件棉袄真的好暖和,虽然我还是光着脚露着腚,但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冷,最重要的,我再也不用担心被小孩笑话,因为我也有了衣服。

第一次出远门的我,看着什么都新鲜,感觉什么都好玩,虽然走了两个月,但我却一点都没有累的感觉,每天都玩的乐不思蜀,凭借着那几个和尚给的金元宝,我们终于在年前赶到了宝光寺。

那个寺庙真的好大好大,而且人也格外的多,路上不时的会听人说起,寺里每年都会借着香客烧头香的机会,举办佛法大会,我虽然听不懂什么是头香,也不明白什么是佛法大会,但我却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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